LEOCH理士蓄电池DJM1265价格参数 LEOCH理士蓄电池DJM1265价格参数
2 多个电池一起使用时,首先使保证电池间连接正确,再将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
在这种情况下,电池正极应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
如果电池与充电器连接不正确,充电器会被损坏,一定要注意不要连接错误。
切记连接正确。
2 接线时注意连接牢固,但不可用力过大,以免损伤端子,推荐扭紧力矩见表一。
不要在端子部用过大的力,每个连接螺母与螺栓一定要扭紧,扭紧扭矩按照表一所示。
2 表一 紧固力矩建议表
序号 NO. | 适用范围 Applicability | 紧固力矩规定 Torque |
1 | M5 | 2.0~3.0N*m(20~30kgf*cm) |
1 | M6 | 3.9~5.4N*m(40~55kgf*cm) |
2 | M8 | 11~14.7N*m(111~150kgf*cm) |
3、安装及接线
2 将金属安装工具(如扳手)用绝缘胶带包裹,进行绝缘处理;
2 行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然后再将蓄电池组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
2 多组电池并联时,遵循先串联后并联的接线方式;
2 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条件,各列蓄电池间距保持在10mm以上;
2 连接前,擦净电池端子,使其呈现金属光亮;
2 连接前后,在蓄电池极柱表面敷涂适量防锈剂(如凡士林);
4、蓄电池的使用
4.1补充电
2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请补充电;
2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2 使用前应根据下列条件进行补电见下表;
表二 蓄电池储存温度及补充电的时间间隔
& 例如:12V100AH电池的额定容量为100AH,0.1C(A)=0.1X100=10A;
& 例如:充电电压: 12V电池为2.25X6=13.50V,6V电池为2.25X3=6.75V
4.2、蓄电池的放电及放电终止的判断
4.2.1 蓄电池放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2 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
2 容量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60~80%。
2 放电终止电压的取定:一般情况下按下表三的相关参数设置,也可根据蓄电池的放电曲线确定不同放电电流下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表三 放电的参数设置
放电率 | 放电电流(A) |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 容量检测标准 |
10h | 1.0I10 | 1.80 | ≥1.00C10 |
5h | 1.7I10 | 1.80 | ≥0.85C10 |
3h | 2.5I10 | 1.80 | ≥0.75C10 |
1h | 5.0I10 | 1.80 | ≥0.50C10 |
达到上述三个条件,可视为放电终止。
& 注意:
1).不要使蓄电池端电压降至以上规定值以下。
2)放电后不要存放,请立即补充电。
3).大允许放电电流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之内:
放电电流 I≤1C10(A),持续放电;
放电电流 I=3C10(A),放电时间 T≤2min;
放电电流 I=6C10(A),放电时间 T≤10s。
4.2.2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
2 离线式测量法
a) 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负载的方式,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
b) 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环境温度、时间。
c)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室内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规定值的1%。
d)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
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
e)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
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放电时 K=0.006/℃;3H率放电时 K=0.008/℃;1H率放电时 K=0.01/℃)
f)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LEOCH理士蓄电池DJM1265价格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