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另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按照时间规定如期进行年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会由于公司名称,地址,法人的变化而失去作用。
当发生以上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变更。
文网文的业务种类大致分为五大类:
一、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运营平台);
二、网游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游戏币、点卡销售平台);
三、演出剧(节)目、表演(娱乐主播、美女秀场直播);
四、经营网络动漫产品(动漫观看、上传、下载网站);
五、经营网络音乐产品(音乐试听、下载、上传网站)。
申请文网文客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A、公司章程调档原件;
B、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C、公司基本情况、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相关信息;
D、与申请业务内容相对应的域名、网站
E、技术文案、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由代理公司撰写。
文件要求各地审批部门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审批范围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