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信息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每个地方的申报资料略有差异,具体的您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机关进行申报。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填报后打印)(原件4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原件1份)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原件1份)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原件1份)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复印件及简历(复印件1份)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内容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10、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原件1份)
1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