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必须要要进行,而且要及时的进行,公司注销才是合理合法让公司消失的正确做法,公司注销也是唯一一个合理让企业推出商场的做法,不进行注销的公司还存在着,企业负责人仍然需要为其付责任!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吊销是终止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但企业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负罪”存在。所以,被吊销就相当于企业被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仍对其生效,而且更加严格。
因此,被吊销后任其不管的行为,就相当于受伤后不治疗,只能越拖越重,导致多项无法估量的损失,包括股东、管理人员带来诸如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企业名称3年内不得使用;个人信用污点等多项无法估量的损失。
即使企业没有运营没有注销被吊销了,公司也并没有消失,要知道公司注销和吊销是两码事,公司吊销后,并不是说企业负责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消失了,而是需要加倍的承担责任、承担罚款。
公司因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公司注销确实麻烦,但是公司如果不注销,企业负责人真的能够高枕无忧了吗?当然不能!公司不注销,企业一旦被吊销了,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更大了!要知道公司注销和吊销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