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充电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恢复充电:
电池安装后投入使用前
电池放电结束后
电池储存半年以上
单格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20V,短期内需提高其浮充电压;
恢复充电电压2.30-2.35V/单格,2.35V/单格,恢复充电时间为8-10小时(环境温度21-32℃)或12-16小时(环境温度10-19℃)
如发现单格电池浮充电压过低,可能由于下列原因引起并作如下处理
产品特点
1、采用紧装配技术,具有优良的高率放电性能。
2、采用特殊的设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量几乎不会减少,使用寿命期间完全无需加水。
3、采用独特的耐腐蚀板栅合金、使用寿命长。
4、全部采用高纯原材料,电池自放电极小。
5、采用气体再化合技术,电池具有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无酸雾析出,安全环保,无污染。
6、采用特殊的设计和高可靠的密封技术,确保电池密封,使用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