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条例》第八条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清单,商务-部门一般细化为如下资料清单:
(一)进行备案事项的,如为公司企业法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如授权企业员工进行备案,还须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企业授权书原件;
(二)特许人经营概况说明;
(三)商标权、著作权等经营资源原件及扫描件;
(四)商标授权书,商标注册人如不是特许人,须商标授权书;
(五)特许人章程原件及扫描件;
(六)两个直营店的经营情况概述;
(七)两个直营店地址的产权证扫描件和租赁协议原件及扫描件;
(八)两个直营店经营情况照片;
(九)首次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及商标使用授权书扫描件;
(十)特许经营合同及商标使用授权书样本;
(十一)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十二)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备案表;
(十三)直营店铺分布表;
(十四)加盟店铺分布表;
(十五)市场计划书;
(十六)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十七)特许人承诺书;
(十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批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注意:壹、特许人提供的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特许人公章;
贰、各市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具体步骤有所区别,以上内容仅以上海市商务局备案资料清单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