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具体条目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目:
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名称、组织单位和章程;
贰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士、资本和工作场所,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叁在设立之日前三年,其企业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单位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