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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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是: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自我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