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1、税务注销,宜早不宜迟!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是自己不想干了,主动宣布解散、破产、撤销的,在决定注销之时就应当准备材料去办理税务注销,在完成税务注销后才能去办理工商注销。
如果是“被动”注销的,则需要在15日内,办理税务注销。
2、国地税共管户,所得税后注销!不少企业都属于国、地税共管户,因此要分别注销国税和注销地税。
其原则为:先货物劳务税,后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国税,则要先注销地税;如果您的所得税在地税,则先注销国税。
按照这个顺序,请携带以往的纳税申报表和公司历年账本分别到国、地税处理。
3、从来没记过账,没报过税的公司,到了要注销的时候,全都得补!很多公司都有税务逾期的情况,在注销之时,之前没有报的税必须得一次一次填报上去。
如果都没有业务,即使零申报也要报;如果曾经有过业务往来,能找到账本、凭证、发票的,要如实补申报;如果连账本都没有,就得从补账开始,重头来过…如果有应纳税额产生,那么就属于欠税,要补缴税款、滞纳金。
4、注销前的税务清算!完成汇算清缴之后,应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