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逐渐增加,合作的公司都开始偏向于一般纳税人,所以公司计划8月份办理升级一般纳税人的事项,9月1号
开始生效,到时我们公司的第三季度的申报该如何办理呢?
根据国家政策的放宽,除了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万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外,小规模公司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升级为一般纳税人,那样的话增
值税就可以抵扣了。
那么如果在季中升级为一般办税人的,申报上面会有上面不通呢?
首先要在10月份申报的时候需要分两步走:
一是办理9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业务;
二是办理7-8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7-8月所属期
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即,如果你公司7-8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
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所以是不是觉得政策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啊
如果需要在注册公司、代理记账业务的欢迎咨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