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书》
2、法人代表、主要管理人员(3人以上)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提交广播电视和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国家认可省级或省级以上学历证明、训练证明或工作证明等)
3、法人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包括公司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在表格上盖公司印鉴,如果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应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按原公司印鉴,逐步追溯到终出资者。
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应注明国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5、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地产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流程和周期时间:
申请资料的制作和提交时间:1~7个工作日,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