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需办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互联网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互联网经营者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浏览或下载的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以及收费短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互联网经营者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向移动、固定等终端发送的、可供其浏览或下载的文字、铃声、图片等信息)等经营活动;网页制作服务是指互联网经营者以赢利为目的、事先或事后收取用户一定费用后,按照用户要求为其制作网页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的经营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经营,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其行为不涉及上述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经营行为的,均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经营。
未办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有何惩罚?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