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时期的拍卖是人类历史上拍卖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高峰。它突出地表现为拍卖性质、拍卖范围、拍卖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变化。有强制拍卖也有任意拍卖;有自行拍卖也有委托拍卖;
有民间拍卖也有政府拍卖;有平民拍卖也有皇室拍卖;既有商业性拍卖也有非商业性拍卖;不但涉及到经济、司法领域,而且涉及到政治、军事领域,令人眼花缭乱,
叹为观止。总之罗马时期的拍卖为近现代拍卖奠定了基础,构造了轮廓、确立了模式、创制了法规、积累了经验,堪称近现代拍卖的源泉和鼻祖。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拍卖师;
(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二)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在中西部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十年。
拍卖公司的经营范围参考:从事互联网***拍卖可选的经营范围:从事拍卖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文艺创作;
销售工艺品、日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