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所在区行政大厅领取申请书;
2、到企业所在地区的新闻出版行政大厅或文体局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3、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期间申请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
4、批准的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做出书面说明。申请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申请企业需具备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方米;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1、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如实体店铺)以及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
3、进行网络销售的要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及负责人
4、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5、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