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前提是:
1、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4、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办公设施和资金;
5、有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企业提交名称至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准备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交由责任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与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嘴终审批,符合要求则下发人力资源许可证。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