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圳浙江江苏个体户、个独注册是否需要有实际的经营场所?
成立的个体户、个独企业等开具的发票,注意自查一下是否具备5个“有”!
一个有
是否具有真实存在的业务。
税务局不太关注发票本身了,更关注发票背后的业务实质,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因此业务真实为第yi前提。
二个有
是否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人员。
因为没有人员就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的选择,不要进入黑名单,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避免用60岁以上的,预留负责人电话必须为有效电话!
三个有
是否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包或者证据链。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同时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四个有
是否存在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由于部分园区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集体虚开嫌疑,就会面临被稽查的风险。
五个有
是否存在真实的资金流向。
不管是你提供了服务还是货物,你收取款项了吗?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