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政区划企业核名怎么办?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未来的企业还是有全球性企业、全国性企业和区域性企业之分的。“无区域企业”只能是具有强大资本规模和经营实力的少数企业。但是在中国这样的“无区域企业”一定要有,而是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中也必须形成几个具有强大竞争实力的“无区域企业”,这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标志。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集团名称变更核准 一、需要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特别代理名称核准后的变更,如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出资比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