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须由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由翻译公司盖章。
公司注销具体程序流程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