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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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

1、企业名称要冠以“”或“”行政区划的,如何办理核名手续?

 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住所在市内五城区(、、、、)的,可自由选择到市工商局或公司住所所在区(市)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或“宇”。

4、申请企业名称在哪种情况下不能预先(或变更)核准?

 答:(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不予核准;(2)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不予核准;(3)企业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名称变更。

5、申请企业名称核准须提交哪些资料?

 答:(1)申请表;(2)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微机查重名的证明。

6、经核准后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多久?

 答: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7、能否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答:不能。

8、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答:不需要。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9、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经国务院批准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10、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答: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名称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三个以上大类;(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同。


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

1.工商局业务流程:工商登记、企业变更及销户等

2.营业执照转收:北京市公司执照回收出让(停批公司执照出让)

3.异常解除业务流程:公司注册地址出现异常、企业年度报告异常解除等

4.金交所挂牌上市业务流程:行为主体上会、项目备案、包裝清理、挂牌上市摘牌

5.会计税收业务流程:代理记账公司、税务变更、企业年度报告等

工商总局、北京市局无区划名称核准,外地总局名称核准。、、中国公司、国际、无行业、等等,疑难名称核准;区局升;公司加集团,承接全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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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0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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