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为什么那么贵?
1、注销公司流程非常复杂繁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经过“成立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和工资——理清债权债务——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完成注销。
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5至7个月左右,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5个月左右。如果公司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要花费一年时间才能注销。
2、注销来回跑的次数多,且资料要求多
注销公司的时间光国税局注销一般平均要10趟,地税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银行3-4趟,这还是工商机构办理的时间,如果不懂流程的小白去办理,估计来回跑的次数会更多,浪费的时间也更多。
另外,需要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上传国税地税报表,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没有做,那么还需要补齐全。其次,税局还会核查企业所有的税务问题,看看是否有纳税异常或者抽逃税款的情况。
3、注销的补税情况或者罚款较多
企业注销,要先清算,要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再依次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
一般公司注销往往是因为公司出了一些问题才去注销,但注销的时候也会查出一些问题。比如:企业的租金发票开了没有,是否还在那里经营了,企业的租赁合同都找不到,前几年企业的税收偏低等等情况。注销的手续又要增加,费用自然又要增加了。这就是为什么注销公司比注册公司还贵的原因。
什么情况下需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前这些事项需清理:
1、违法违章信息(到违法违章信息所在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理)
2、出口退(免)税清算(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纳税人需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到主管地税税务机关的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受理)
4、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5、《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清理)
6、《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到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清理)
7、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清理(到税款征收所属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8、纳税人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的清理(到税款所属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9、纳税人欠缴社保费的清理(到主管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0、发票缴销(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1、缴纳社保费单位缴费人减员(减剩法定代表人)清理(电子税务局办理或到主管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12、纳税人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到税收票证所属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3、纳税人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到未办结事项所在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4、注销前后一期(包括注销当月)各税种期税的申报(电子税务局办理或到税种所属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5、注销前财务报表报送(电子税务局办理或到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16、注销前企业所得税清算(到企业所得税所属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受理
注销阶段可能涉及哪些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其他税金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因处置各项资产和负债,也会因视同销售情况产生资产处置所得税和增值税;因签发各种合同、协议等产生印花税;因处置房产等产生房产税等各种税金,不一而足。
企业注销后,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不注销公司的后果
公司注销又贵又麻烦,干脆不注销了,让公司自生自灭吧?千万别引火自焚!让公司自生自灭,公司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很严重。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特别提醒您一下:这里所指的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不是零申报,而是指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也不去注销的行为。
零申报不是不申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没有收入只要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零申报也是申报),做账清楚就可以了,不是违法行为,不会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