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露天工艺装置区与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等生产建筑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2 露天工艺装置区与储气井、固定式储气瓶组、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 露天工艺装置区与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4 燃气热水炉间指室内设置微正压室燃式燃气热水炉的建筑。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气瓶组应设置在固定地点,其与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4.5m,与站内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表5.2.7中露天工艺装置区的规定执行。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气瓶组与调压计量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当本规范未作规定时,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在现行标准中,当气液两相状态可燃介质的储存设施设置在地下时,其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一般比设置在地上时适当减少,本规范针对的储存介质为压力达到25MPa的压缩天然气,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虽然储气井埋于地下,但由于储存压力高,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大。故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天然气储罐防火间距的有关要求,对储气井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作出规定,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院,特种设备分析设计院,高压容器分析设计院,菏泽与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也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