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转让带许可证办理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资本金高于200万,按照实际注册资金出具验资报告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场地面积不低于60平,办公桌椅,打印机、电脑)
3.商用地址(提供产权证明)
4.公司不低于3名人员缴纳社保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规范的,报请同意后予以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待补正后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