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
近期以来,我中心不断接到反映个别获证企业倒卖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的举报,相关媒体也通过有关途径向社会披露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管理
自2016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根据获证产品类别及企业执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从严控制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申领工作,实施申领工作与核查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环节相结合的监管步骤。有关管理规定将在中心网站“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中的“标志申领界面”公示。
二、加大飞行监督频次及监督力度
自2016年6月起,我中心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防火门、应急灯、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重点产品,加大在生产、使用领域的飞行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违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对于为非获证企业或产品提供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非法牟利的企业,对于丧失质量保证能力或产品一致性保持严重失实的企业,我中心将依据认证法规的规定,坚决撤销其强制性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