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MIT的两位经济学家采集了2001到2011年间硅谷160万家初创企业的命名数据,做了定量分析。他们以公司成立六年后是否能够上市作为成败的标准,得到了这么几个结论:
公司名字越短越容易成功,名字少于三个词的公司成功率比其他公司高50%;
名字里含有高科技成分,如“nano" "moog"之类的词汇,成功率会高出92%;
后,以创始人名字命名的公司倒闭的几率要比其他公司高70%。
这篇论文选题新颖,数据详实,同行们都觉得很棒棒,纷纷为这个研究疯狂打call。不久之后,它被《科学》杂志刊登,功成名就。
但是,也有人觉得这篇文章中的数
据只涵盖了一个行业,难以服众。于是,杜克大学的学者们做了一个类似的分析,他们这次搜集了180万个欧洲的公司数据,分析了所有2002到2012年的盈利状况,结果得到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他们的结论是,以创始人名字命名的欧洲公司,投资回报率比其他公司要高3%,而且创始人名字越少见,投资回报率越高,用少见姓名的公司的投资回报率甚至比平均值高了11.9%。
这还没完。今年,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的学者也来凑了个热闹,他们选了8000家美国公司,并以市值为标准,计算以创始人名字命名的得失。结果,以老板为名的企业市值要比其他企业低了8%,结论又一次反转。
两拨经济学家你来我往,谁也没说服谁。不过,这也是经济学界一向的传统,凡是需要预测的,常常分成两派,后总有部分人能押对,确保经济学理论屹立不倒,风险意识令人折服。
那么,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分歧呢?这就还要从几篇论文的研究策略看起。
首先,这里明显的就是地域差异。欧洲企业以创始人命名更容易成功,在北美则相反。这可能是因为欧洲人有重视家族荣誉的传统。
其次,我们还可以从双方给出的原因里看到一点线索。
支持用创始人名字的一派认为,用自己的名字来创业,说明老板有赌上名誉的决心,同时也给市场释放了“产品质量有名誉担保”的信号,因此更容易获得成功。另外,老板会增强自己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在经营时更加尽心尽力。
反对的一派则另有道理。他们认为,以创始人为名会导致公司变成一言堂,特别是在企业壮大之后容易公私难分,管理混乱。在寻找合伙人时也有问题,公司的名字都是你的,人家到底是来跟你合伙还是来给你打工呢?
而在创始人离开时,继承人也很难有相同的威望。比如,迪士尼在创始人在去世后有近20年的低迷期;戴尔公司在迈克尔.戴尔退休后不到两年就险些倒闭,还是他本人重新出山才力挽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