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设区市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察、审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国家统一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1)、应当营业执照。首先到工商部门名称核准,申办个体工商户需准备以下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3张;
5、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前置审批文件、(指公共卫生许可证等);
7、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好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税务方面的手续,请咨询税务部门;
(3)根据您的经营场所面积确定是否需要卫生部门的前置审批,请咨询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