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注册公司,注册海南公司,注册海南公司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及海南自贸港,明确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企业入驻与人才是重要基础。自从海南自贸港成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众多企业去海南注册公司,成了不少企业的选择。从2020年6月开始,申请在注册海南公司,更是出现了高峰。在介绍海南注册什么公司类型更合适时,我们先了解海南自贸鼓励类产业。
目前海南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②制造业③建筑业④批发和零售业⑤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⑥住宿和餐饮业⑦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⑧金融业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⑩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且均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海南公司注册在海南自贸港不同的园区也有不同的激励和补贴政策。接下来就详细介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选择什么公司类型更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
特点
1. 股东:1-50人。
2. 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期限届满前需要实缴,如未实缴则还需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 权利分配:股东大会以出资比例分配表决权,董事会则为一人一票。
4. 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优点
1. 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并不要求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
2. 公示义务较轻,通常只需对公司股东公布,而无须对社会公众公布。
3. 可以与股东私人资产进行风险隔离,股东无需承担无限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特点
1. 分类:
(1)非公众公司: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公众公司: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如若上市发行股票即为上市公司)
2. 发起人:2-200个(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 注册资本:
(1) 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2)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 权利分配:股东以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董事会则是一股一票。
5. 公司章程: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6. 成立条件: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优点
1. 公众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有上市目标的可选择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股份转让较为灵活,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三、合伙企业
特点
(1) 有限合伙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 普通合伙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3)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邺服务机构,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2. 合伙人:2人以上(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
3. 权力分配:以合伙协议为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4.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优点
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组成灵活,可以包含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和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
2. 合伙企业管理相对宽松,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3. 合伙企业所得先分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额外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独资企业
特点
股东: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优点
1. 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商业秘密不易泄露。
2. 可灵活设立分支机构。
3. 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个体工商户
特点
成员:自然人或家庭(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
优点
1. 从业灵活自主,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个体户不仅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享有所有权。
2. 注册限制少,合规即可。
3. 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农民专邺合作社
特点
1. 成员:5名以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和住所;(2)业务范围;(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8)章程修改程序;(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10)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优点
1. 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完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
2. 有利于促进规模化经营、打造农产品品牌。
3. 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和高附加值商品,促进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还有部分商事主体注册类型由于应用较少,我们就不对此一一展开说明了。以上内容仅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的资料,不对注册商事主体类型的优劣作具体评价。我们也可以看到,无论哪一类商事主体都有优缺点,并没有所谓的优劣之分,在自贸港注册商事主体时该如何选择,就需要大家结合自身的资产状况与风险承担能力、根据自身需求和定位来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