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2021年后融资租赁公司即将被清退,解析融租租赁相关业务要求
2021年上半年,新增融资租赁登记数量共计1,285,057笔,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5%。其中,4月新增融资租赁登记数量蕞多,为283,097笔。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连续6个月居于融资租赁登记排名的首位,是上半年融资租赁登记数量蕞多的企业。2021年6月,新增融资租赁登记数量持续下滑,登记数量为244,166笔,比上个月下降1.0%。大型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新增融资租赁登记数量占比增长较快,本月增至7.2%。
一、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租赁业务;
(三)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
(四)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
(五)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二、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三、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五)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