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私募基金公司,海口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税收政策有哪些?自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来,海南一直颇受各界金融人士关注。
天然地理优势,国家政策扶持,让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拥有了无限想象的空间。
优越的营商环境吸引金融类金融机构纷纷入驻,尽早享受这一波政策红利。
海口私募基金注册税收优惠政策
1、投资专项奖励: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
奖励的实际投资基金规模以扣除政府出资计算。
其在海口市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创投风投机构奖励:对注册在海口市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海口市辖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蕞高不超过500万元。
3、税收政策: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财富管理机构,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其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财富管理机构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其所投资股权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富管理机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并符合减免条件的,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
如今,海南自贸港金融制度创新首创业务层出不穷,海南自贸港已成为大批境内外金融机构布局和落地的热土,广发银行海口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落地,法国、日本的多家优质外资金融机构纷至沓来;特别是在私募基金方面,自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底,海南全省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47家,増量约为建省32年总数的85%;新增管理基金规模379.14亿元,增量超过建省32年的总和。
海南交行成功落地海南自贸港首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近1亿美元),开辟了海南自贸港QFLP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