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风险要点分析
2021年深圳融资租赁基金管理公司地址挂靠(实际租赁办公地址)
自2018年4月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三类机构的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归银保监会后,监管部门已开始接手,对上述机构开启摸底排查。银保监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请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深圳相关管理部门针对辖区内的首先启动对租赁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后提交资料。
因此对注册在深圳融资租赁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融资租赁公司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通过企业提交自查资料以及过往监管数据进行分析,依据一定的规则,可自动辨别失联或空壳企业,可使得全省各地在截止时间前提早完成企业经营状态的分类以及实地检查。
一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风险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1、企业应当有纳税,如纳税为0,则符合空壳认定标准之一
2、企业应当有员工缴纳社保,如无,符合空壳认定标准之一
3、符合融资租赁业务规定(不涉及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合同
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二、深圳融资租赁
1、完成业务包装、资金过账以及开票缴纳税金工作
2、缴纳至少两名及以上的员工社保
3、融资租赁业务合规培训及考察问题讲解
4、配合金融办上门审查地址询问企业经营情况(如有)
5、出具审计报告
对于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的企业未在快报系统报送材料的或租赁资产为0的企业将视为非正常经营企业。企业须对填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进一步核查发现虚报、瞒报的情况,将直接列入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或违法违规类企业名单,并采取有关处置措施。
对于不了解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自查的企业,腾博国际可以配合完成以下相关自查资料的准备。
那么如何才能在新监管下,深圳融资租赁企业自查工作目标若能定位于,变被动受查为主动审查,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尽量提前规避可能受到监管查处风险等不利后果,方为其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