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分类是实现防爆电气产品安全使用的zui重要的基础工作。
我们常见的0区、1区和2区的危险爆炸性场所其实不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如何确认危险场所的分区呢?
一、危险场所分类的目的
进行危险场所分类是为了使用于该类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良好的经济性。因为在使用可燃性物质的危险场所,要保证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是困难的。同样,要确保使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成为点燃源也是困难的。
因此,危险性大的场所(即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可能性大的场所)应选择安全性能高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反之,对于危险稍小的场所(即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可能性稍小的场所),可选择安全性稍低(但仍具有足够安全性)、价格相对便宜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二、危险场所的分类
1、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三个区域: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2、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三个区域:
20区:爆炸性粉尘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场所;
2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三、危险场所分类的基本安全原则
1、对处理或贮存可燃性物质的设备及装置进行设计时,应尽可能使危险场所的类别成为危险性zui小的类别,尤其应使0/20区场所及1/21区场所的数量及范围都成为zui小,亦即尽可能使大多数的危险场所都成为2/22区场所。
2、工艺流程用设备应主要为2/22级释放源,如果达不到此要求,也应使该释放源以极有限的量及释放率向空气中释放。
3、危险场所的类别确定后,不得随意进行变更。对于维修后的工艺设备,必须认真检查后确认其是否能保证原有设计的安全水平。
四、危险场所分类的思路
危险场所是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安全预防措施的区域。
判断场所是否为危险场所,主要根据该场所是否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而爆炸性环境形成的条件,是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范围是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可燃性气体/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在这个爆炸极限(即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范围内,遇点燃源即可形成爆炸;若超出这个范围,即使用很强的点燃源也不能激发爆炸。
由此可见,场所中的可燃性气体/粉尘出现的数量是决定场所危险性的关键,而场所中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出现,主要取决于可燃性气体/粉尘释放源等级及影响可燃性气体/粉尘积聚的通风状况。
1、查找和确定释放源等级
场所中存在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粉尘才有可能形成爆炸性环境。因此,首先必须查找场所中的含有可燃性物质的储存设备、加工设备或输送管道是否可能向场所中释放出可燃性气体/粉尘,或者空气是否可能进入容器内与可燃性气体/粉尘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每一台设备(例如储罐、管道、泵、压缩机等),如果其内部含有可燃性物质,并且可能向周围释放可燃性物质,则视为释放源。同时要确定释放频率和持续时间,并据此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1) 0/20级释放源: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如,固定顶的油罐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敞开的可燃性液体容器的液面附近处等,均应视为0级释放源。
(2) 1/21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如,正常运行时,预计会向周围场所释放可燃性物质的泵、压缩机或阀门的密封处;含有可燃性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口处;正常工作时,预计可燃性物质可能释放到周围场所中的取样点;正常工作中,预计会释放可燃性物质的泄压阀、排气孔或其他开孔等均应视为1级释放源。
(3) 2/22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偶尔和短期释放的释放源。如,正常运行时,不可能泄漏的压缩机或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可能泄漏的法兰、连接件或管道接头;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向周围场所释放可燃性物质的取样点等均应视为2级释放源。
一般来说,0级释放源形成0区危险场所;1级释放源形成1区危险场所;2级释放源形成2 区危险场所。
2、危险场所的通风情况
加大通风量,可以缩小危险区域的范围。这是因为通风可以将场所中泄漏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吹散或稀释,使危险区域的范围缩小。如果通风效果良好,通风换气量足够大,并且通风连续存在,例如,有备用风机等,则可以降低危险场所的区域类别。
此外,释放源周围的障碍物可以影响通风效果,使危险区域的范围扩大。另一方面,如果障碍物(如堤坝、围墙、天花板等)能阻挡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向周围进一步扩散,这时障碍物能限制危险区域的范围进一步向外围扩展。
不同的通风条件对危险区域范围的影响可以分析如下:
01 自然通风和整体强制通风时
实际的生产现场由于通风的影响,情况比较复杂。例如,通风良好,也许会使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小到忽略不计,也许会成为危险性较低的区域类别。如果通风效果特别好,也许会成为非危险场所。反之,如果通风不良,也许会扩大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也许会成为危险性较高的区域类别。
02 局部强制通风时
一般情况下,采用局部强制通风稀释爆炸性混合物,比自然通风和整体强制通风的效果更好。其结果会使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缩小,甚至会缩小至可忽略不计的程度。也许会成为危险性较低的区域类别。甚至成为非危险场所。
03 无通风时
无通风的场所存在释放源时,0级释放源肯定会形成0区场所,1级释放源也可能形成0区场所,2级释放源也可能形成1区场所。但是,特殊情况下,例如释放量极小或监视释放时,也可能使之成为危险性较低的类别。
04 障碍物限制通风时
如果危险场所内有障碍物影响通风时,则会使危险场所的范围扩大,或使之成为危险性较高的类别。考虑障碍物影响时,应特别注意地坑及凹处的气体或蒸气的相对密度。
05 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
对危险场所进行分类是以通风装置正常工作为前提的。如果通风装置的故障危险不容忽视,则应预测无强制通风时爆炸性混合物的范围的扩大程度,同时还应预测通风装置出现故障的频率及持续时间,并据此来确定场所的类别。
如果通风装置不出现故障或即使有故障也很短暂,则应把因通风装置的故障而扩展的危险场所定为2区场所。
如果在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能够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性物质的释放(例如:工艺流程自动停止),则不必改变原确定的场所分类。
06 其他条件
气候条件、地形等其他因素也能影响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综上,在确定危险区域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重于空气的气体或蒸气可能流入低于地面的空间,例如凹槽和沟;轻于空气的气体或蒸气可能会滞留在高处的空间,例如屋顶空间;如果释放源位于车间外面或场所附近,应该采取措施防止大量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进入车间或场所;通风的状况对爆炸危险场所的范围影响很大,在进行区域划分时应十分注意。
3、可燃性物质的释放速率
释放速率越大,单位时间内释放到周围场所中的可燃性物质的量就越多,则危险区域的范围相应就越大
4、爆炸下限
对于一定的释放量,爆炸下限降低,则浓度达到爆炸下限之上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量就相应增加,危险区域的范围也会相应变大。
5、气体或蒸气的相对密度
如果气体或蒸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小,那么轻于空气的气体和蒸气就向上飘逸,这样,释放源上方垂直方向的危险区域范围将随着相对密度的减小而扩大;如果气体或蒸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大,那么重于空气的气体或蒸气就趋于沉积在地面上,这样,在地面附近,危险区域的水平范围将随着相对密度的减小而扩大。
要想确定可燃性物质释放的频度、释放时间、释放速率、浓度、通风及其他影响危险场所类别、范围的要素,就必须对可能形成释放源的容纳可燃性物质的工艺流程用设备逐一进行仔细的考察分析。
国家标准GB 3836.14—200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中给出了“危险场所分类示意图”及“危险场所划分举例”的提示性附录,这些资料为掌握场所分类原理及方法提供了实际帮助。但是标准中给出的一些危险区域范围示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划分的,使用时应注意其限定条件。标准中给出的示例仅是指导性范例,若要将标准中的例子用于实际的场所分类,必须考虑实际的特殊环境和各种不同情况的特殊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