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音乐类网络文化许可证流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简称为:网文、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在“省级”文化厅办理。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求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2.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化表演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传播形式上载传播而现场
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