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地上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突破了地下、地上建筑的防火分隔要求,存在以下危害:
1、地下建筑的烟气可能通过疏散楼梯间进入地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或影响地上建筑的人员疏散。
2、地上建筑的疏散人员可能误入地下楼层,地下建筑的疏散人员也可能进入地上楼层,错失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机会。
五、共用疏散楼梯间的处置措施:
对于地上、地下疏散楼梯间共用安全出口或扩大前室的情况,应采取加强性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时地上建筑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并防止地下建筑烟气危害地上建筑,主要措施如下:(图示3、图示4)
1、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
2、设置明显的标志,清晰指示安全出口和地下室入口。
3、共用安全出口的楼梯间,适当延伸地下、地上楼梯间隔墙,连通口上部设置挡烟设施,挡烟设施底部高度不应高于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门洞高度。
4、共用扩大前室的楼梯间,通向扩大前室的疏散门开向不同方向。
5、加强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和疏散距离要求,以提升地下建筑的防烟性能,减少人员疏散时间。
地下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对比地上建筑要求,以较高要求为准。示例,对于埋深不大于10m且地下部分层数不超2层的地下建筑,当地上部分为高层建筑时,地下部分的安全疏散距离也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