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船舶评估的方法
为保证估价的公正、合理、准确、对估价在建船舶必须把握好在建船舶的特点及其价值构成特殊性,才能科学地评估出在建船舶的现值。选用适宜的评估方法有:
工程进度法
工程进度法是指以工程预算为依据,按勘察时确定的实际完工程度评估在建船舶价值的一种方法。规范基本公式为:
V=V1×A×B×∑j
V-------在建船舶评估现值;
V1------在建船舶预算造价或母型船重置成本;
A-------在建船舶的完工程度;
B-------在建船舶的建安费用;
∑j------影响因素权重系数;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依据在建船舶在现状条件下的进行重置购建,以工程各项生产要素投入的累加,来评估求取在建船舶的现值。
规范基本公式为:
V=(V1+A+B+C+D)×∑j
V1------在建船舶完工部份的费用;
A ------相关费(占前期费用比重);
B-------利息;
C------合理利润;
D-------税金;
∑j------增贬值率修正;
假设建造法
假设建造法也称倒推法,是评估在建船舶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是指在建船舶未来建造完工后并投入使用时的价值减去未来的续建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在建船舶的客观合理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V=(V1-A-B-C-D)×∑j
V------在建船舶评估现值;
V1_---母型船重置成本;
A-----续建船舶的成本;
B-----续建相关费(占前期费用比重);
C-----续建利息;
D-----续建税金;
∑j----增贬值率修正;
在建船舶评估的程序
(1)调查收集在建船舶的资料;
(2)确定评估方法;
(3)估算续建工期和进度;
(4)估算建造完工的投资总额;
(5)估算各项续建或重建费用;
(6)确定增贬值率等影响因素的修正;
(7)确定在建船舶评估现值;
在建船舶评估的资料
(1)收集委托方提供待估在建船舶的详细资料。如项目名称、工程量、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安装情况等。
(2)查阅委托方提供在建船舶经船舶主管部门批准的船舶建造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
(3)评估人员现查核实工程进度和工程完成量。
(4)检查在建船舶质量,包括在建船舶的各组成部分是否存在铁陷及待修理的因素,在建船舶质量是否符合建造标准范规等。
(5)在建船舶建造时间和占全船工程量的权重。
(5)收集与该项工程评估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