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财富管理业务企业需要办理哪些牌照?
一、财富管理机构的牌照管理被提上监管日程
资管新规中明确资管业务是持牌业务,无牌照不得经营,但在实践中仍有部分机构“无证驾驶”,对于财富管理机构的牌照管理将加强。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青岛举行的中国财富论坛上提到,当前我国有超过5000家财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是代销基金等金融产品,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无牌销售保险、公募基金及设立资金池等问题,给金融稳定带来严重威胁。因此,要以对业务的实质性监管为核心,要坚持审慎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财富管理公司从事相应销售业务必须向金融管理部门申请牌照。
随后8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募基金销售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并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公募基金销售办法》中强化了基金销售活动持牌要求,优化了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等内容。从事财富管理业务对于销售牌照加强管理,体现了监管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导向。
二、从事私募类资管产品销售需要哪些牌照?
私募类资管产品主要包括银行资管的私募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其中,银行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主要从银行渠道销售,需要持有银行的金融牌照。
对于私募基金,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备案的私募产品可以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类、资产配置类或其他类型。近年来,相当数量没有基金销售牌照的非持牌机构涉足基金销售业务,特别是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在没有获得基金销售牌照的前提下就向客户推荐一些高风险的私募股权产品,这也是近年间私募行业野蛮发展的原因之一。
近日发布的《公募基金销售办法》第六章对于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也可以依法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并参照适用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此外,2016年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可以由私募管理人自行直销,也可由第三方机构代销,而代销机构的要求是:中基协会员,并且有证监会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且该办法规范的私募包括所有类型的私募基金,并未特别限制在私募证券领域。
对于信托产品,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销售的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直接营销,也可选择其他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除直销外,信托公司可与商业银行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但“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非金融机构只能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但不得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产品”。因此,持有金融机构牌照即可与信托公司合作代理销售私募的信托产品。
对于保险资管计划,根据新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自行销售保险资管产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保险资管产品。产品销售的具体规则由银保监会依法另行制定,目前还在等待具体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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