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以前主要税收优惠情况
税收优惠政策核心关键词在“优化”两个字,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三个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一个个人所得税政策:
优惠政策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此项优惠需要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注册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
(2)属于海南鼓励类产业;目前从方案来看鼓励类应该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个大类,具体细则应该会有进一步政策明确,现阶段总体方案中提到的鼓励类产业如下:
旅游业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提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水平,支持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园,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集群,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加快三亚向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支持建设邮轮旅游试验区,吸引国际邮轮注册。设立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支持创建国 家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
现代服务业。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创新港口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推动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大宗商品贸易、进口商品展销、流通加工、集装箱拆拼箱等业务发展,提高全球供应链服务管理能力,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扩大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物流、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
优惠政策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三个行业注册在自由贸易港,存在境外投资行为的,投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是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这里给予免征优惠。
优惠政策三: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海南注册公司。
(2)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根据现阶段已经出台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海南自贸区应该扣除的范围比已经实施的所有一次性扣除政策范围要广,不再限制设备器具,不动产也是资本性支出,也可以享受一次扣除,这将是一个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巨大税收优惠。但是具体的政策落实细节还尚未发布。
优惠政策四: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高税负45%,股息红利等资本收入所得税负20%,海南自贸区将实际税负终控制在15%以内,优惠力度很高。但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目前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目前标准是年薪30万以内,加上在海南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
二、2025-2035年主要税收优惠情况
优惠政策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阶段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要大于第一个阶段的范围,不再局限于鼓励类行业,只要不是负面清单行业都可以享受15%优惠税率。
优惠政策二: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不再局限于鼓励人才和紧缺人才,主要判断标准:累计居住满183天就可以享受,参照中国税收居民的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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