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通过开设分公司来扩大规模,承担更少的成本费用。那么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一、分公司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分公司登记需要的手续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3、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和刻章申请表;
4、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一般是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7、要注意经营范围,如果包含要报经批准的项目,那么要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批准文件;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三、分公司开办注意事项:
1、分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和总公司一致,但不能超越总公司;
2、分公司经营地址不能和总公司一致;
3、分公司只有负责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4、分公司在名称方面,不可以单独取名字,必须冠以总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