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办理指南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的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近很多人问小编,外商投资企业被国内主体收购,那么外资企业能转为内资企业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流程呢?
一、外资公司转为内资公司的流程:
公司外资转内资事宜主要涉及外经贸、工商、外管、税务、海关共五个主管部门,整体主要流程如下:
1、拟发行人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包括: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外资转内资)、修改公司章程等);
2、收购方分别与外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向拟发行人所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4、交易完成后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获得完税证明(一般需在申报纳税前取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审批);
5、向海关补缴关税(如需);
6、若拟发行人持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一般需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办理海关完税凭证;
7、向税局补缴增值税(如需);
8、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7、拟发行人向外管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8、收购方申请购付汇并将股权转让款(一般首期支付51%以上股权转让款即可)汇出境外;
9、自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 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二、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1、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企业转制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营业执照
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2、工商部门所需材料
境内投资者(股东)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三、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提交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
4、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
5、审批机关关于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6、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拟准的股权转让协议无须办理公证手续);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原投资者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8、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9、内资有限公司章程
10、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应提交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内资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载明内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4、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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