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册窗口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 游戏 音乐 直播 动漫
文网文的定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
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目前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好多乐趣,但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如某些软件不良风气的传播导致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所以对于网络的监管把控比较严格
办理要求: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4.有确定的域名(域名备案须在申请公司的名下,且网页能正常访问)
5.游戏类的必须先取得软件著作权。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办理?
1. 互联网文化公司
2. 直播单位
3. 游戏公司
4.互联网音乐公司
5.传媒公司
6.展览艺术品公司
7.动漫、漫画单位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秉承“业精于勤信始于诚”的宗旨。
为客户专业服务。
不断增强、社会、客户、员工等各方面对我们的满意程度,确保各方满意。
我们将做一个严格守法、诚信经营、严格审核、服务客户、公正、有效、重视并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