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影视制作许可证新设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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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制作以时政、社会新闻题材点评为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
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被没收节目载体、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如果您的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可以交给我们做,我们专业办理,有7年的从业经验,办理周期短,费用低,详细情况可以咨询,道与商企服————王斐。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需要准备的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领表
4:法定代表人深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7:办公场地证明
8: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上海影视制作许可证新设审核标准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专门为大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备案/年检/变更/转让/代办等一条龙服务的代理公司!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使命,您的满意是我们始终不变的目标。
竭诚为您服务是我们的宗旨。
选择我们就是选择省心、省钱、省时,坚决维护认证认可行业声誉。
 
人气
74
发布时间
2024-11-25 14:57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3009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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