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业务发展报告

在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业务发展报告

发布商家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751513
微信
13262751513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只要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招商合作的都需要备案。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正文
备案工作流程
1.企业网上注册。
特许人应当与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录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2.填报电子版信息。
特许人网上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提供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要求真实、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上报。
申报信息主要有:基本情况表、市场计划书、经营资源信息、加盟店信息和电子版材料五个部分。
其中电子版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电子版,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变更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彩色电子版。
(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提供符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出具的与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电子版。
(3)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若注册商标、专利的持有人非特许人的,应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使用授权书(附件1),授权书具体内容参见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布的版本;如是受让取得,应提交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转让证明。
(4)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
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分公司形式存在的,应包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电子版、直营店经营方式证明。
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应包括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电子版、特许人持有子公司绝大多数股权的证明文件、子公司经营方式证明、子公司是由特许人直接进行管理的证明材料。
特许人以其设立的多个经营场所作为直营店的,应包括其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专柜协议、场地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这下一对比是不是瞬间就清晰了很多,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电信ICP许可证和SP许可证的相关知识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气
55
发布时间
2024-06-13 15:58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30091251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特许经营产品
13262751513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