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经营性: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药品信息范围不包含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药品,非国家法定合格药品与非法违禁药品信息,也不可在网上展出,网络作为公众平台,不一有益社会需求为目的,但也不可违反社会法制规则,所以温馨提示在药品信息处理上,不可有意或者无意做出不合规则的事)。
非经营性: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网络向互联网上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有哪些办理材料呢?
1、营业执照副本;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3、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7、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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