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买卖的企业,并不是简单的把网站布设道服务器上,上传互联网就能直接经营的,而是要经过相关的评测,办理完成药品信息许可证才能正常上线经营的,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轻则罚款,重则取缔。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条件?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开放、共享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有适合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专业人员、设施和相关制度。
3.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4.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以网站为基本单位。
5.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信誉或能力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
7.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措施和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提供申请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企业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方名称相同外,不得以、、全国命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设的互联网网站外,其他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投资、药品招标等内容。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提供收费栏目和收费方式说明)
4.药品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请点击头像联系。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器械),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发布的药品(含器械)要注明审查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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