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办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壹、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叁、资本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肆、公司概况:公司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士、专业技术人士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伍、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陆、业务发展报告;
柒、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捌、从业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玖、从业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本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拾、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要求
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需有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单位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策划范围;
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叁、有适应互联网文化策划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八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士;
肆、有壹百万以上的注册资本、适应互联网文化策划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设立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目外,注册资本须达到壹仟万以上;
伍、按照《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壹玖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设立从业互联网文化策划,允许港澳的服务提供者申请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