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壹、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加载的传播行为
贰、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策划
叁、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策划
肆、需要申办的企业有:文化传播企业(文玩、古董)、文化传媒企业(影视拍摄、视频上传制作)、文化企业(利用互联网经营文化产品)、教育企业(线上教育)科技企业
伍、大多数APP、小程序、网站在上架之前都需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壹、音像制品
贰、演出剧(节)目
叁、艺术品
肆、动画
伍、其他文化产品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文网文。互联网文化策划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策划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如网站涉及经营文化艺术、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小说等文化产品的、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申办?
对设立从业经营性文化策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或不审批的决定。审批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审批的,应当书面通知设立人并说明理由。设立从业经营性互联网策划经审批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电信管理单位或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申办相关手续。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步骤:
壹、设立人提出设立,并提交设立资料;
贰、资料符合立项要求则可立项,不符合立项要求则打回资料并说明理由;
叁、由文化行政部门市场处审查立项,审查通过交由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未通过则打回并说明理由;
肆、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交由分管厅长审定;
伍、分管厅长审定后上报文化部进行审批;
陆、文化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审批则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不审批需向设立者说明理由。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壹、营业执照副本
贰、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叁、企业章程(需要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肆、捌名计算机相关人士毕业证、身份证
伍、企业人士身份证、及人士的手机、邮箱
陆、企业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柒、网站域名证书(企业名义购买)
捌、部分省份需要壹-叁名网络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