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类,被称作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指的是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许可,详细业务范围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而必须取得的合法业务准入许可。
ICP经营许可证按照常理来说是不可以设立转让的,因为ICP经营许可证是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一类的经营许可证都是不可转让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与转让异曲同工的操作。就是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许可是一同转让的。因为ICP经营许可证的设立是依附于企业主体的,所以在企业的主体发生了转让的情况下,ICP经营许可证其实就是变更了股东和法人等信息,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即可。
那么如何设立ICP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呢?
ICP许可证变更项有企业名称、法人、注册资本、域名、其他事项等。
ICP许可证变更的基本常识有:
壹、ICP许可证的变更需要公司提供变更资料,并提交至当地的通信管理局;
贰、公司要明确变更需要的资料是原件还是扫描件,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叁、公司提供的ICP许可证原件,要包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审记录页等附件;
肆、公司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伍、变更公司为全内资公司,且公司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