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单位审批或者备案,从业互联网文化策划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业互联网文化策划的企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现在道商企服小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小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假如您的网站有以下文化产品类型就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壹、音乐-产品;
贰、美术品/艺术品;
叁、动漫/动画产品;
肆、展览、比赛策划;
伍、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
陆、游戏产品(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假如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就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
贰、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
叁、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加载等服务。
现在通过道商企服小王的详细讲解,大家应该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了一个小了解,所以赶紧去看看你们业务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
假如没有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将会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从业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策划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策划,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审批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壹倍以上叁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