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需要部分许可
一、发布药品与医疗器械信息
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
二、互联网经营医疗器械业务
壹、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指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的)不需要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指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的)实行许可管理,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常见防护物资分类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等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以及体温测量设备(体温计、额温枪等)核酸检测试剂盒
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属于经营性信息服务,需向省级电信管理单位或者工信部设立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三、互联网经营药品业务(限非处方药)
壹、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业药品批发策划,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伍年)。从业药品零售策划,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伍年)。
贰、第三方平台备案。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销售药品属于经营性信息服务,需向省级电信管理单位或者工信部设立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