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二、(内外资)公司注销全流程:
清算组备案(3-4天)
登报(45天)
税务注销(3-4月)
银行注销(公司账户注销--2个星期)
工商注销及销章(1个星期)预计总时间6个月左右。
(外资)公司注销与(内资)公司注销的不同点在于启动清算备案之前必须经过我国经信委的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启动注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