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新设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哪些企业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主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
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新设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与规章步骤;
贰、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与工作场所;
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资料-
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贰、法人代表、关键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关键管理人员还需提交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行政许可证明资料(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培训证或工作证等);
叁、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肆、公司规章步骤复印件(含公司的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并在表格上加盖公司公章,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供应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规章步骤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至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伍、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步骤以及周期时间:
撰写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壹~柒工作日,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贰零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