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机构或从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生产经营推行批准规章制度。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机构或从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生产经营理应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贰年,应期满前叁零日办理申请续期。至迟期满前壹肆日明确提出续期办理申请。不然过期作废还需再次办理申请。
办理申请许可证书续期的标准:
壹、具备单独主体资格的地区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机构(没有在地区新设的外商独资公司企业或中外合作.协作企业),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机构名字.机构机构与规章;
贰、有融入经营范围必须的广播电视及有关技术专业工作人士.资产与工作场所;
叁、在办理申请之此前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纪录或机构无被注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纪录;
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标准。
办理申请续期必须提前准备的原资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公司变动(持续)办理表格;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别人办理申请的必须出示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影印件。